办理回国工作手续的四项须知
来源:AT0044.com | 作者:at0044.com | 发表日期:2008-11-10
当你在国外完成预定的学业、取得一定的学位并打算回国工作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这里我们将向您简单说明关于办理回国工作手续的四大须知事项。
1.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按国家有关政策和相关地方政策享受留学回国人员待遇,如购买免税商品、购买免税国产或合资轿车、办理回国工作手续、在国内某些省、市高科技园区投资创业可享受相关减免税待遇等。
2.通常怎样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根据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则上应由留学回国人员于回国前在国外使领馆教育(组)开具,而遇有个别特殊情况未能开具即已回国的留学人员也可申请在国内补办。但是为了防止极个别人提供伪证,保护留学回国人员的切身利益,在国内补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手续十分严格。据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介绍,留学人员“如已回国,可与教育部国际司出国留学工作处联系补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果在国外准备回国,应在回国前去留学所在地的所属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办理此项证明。
3.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通常须提供以下材料:
学习证件及毕(结)业证书复印件;
中国护照复印件;
回国机票复印件等。
由于各国留学条件不同,所以在申请时有时还须提供其它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回国工作手续通常需提供哪些材料?
1、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内用人单位的人事接收函。如用人单位不具备人事接受权,需加盖有关人才交流中心的公章。
3、出国前系在职人员,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的证明;出国前是学生,需出具未经分配的证明。
4、办理跨省、市派遣手续,需出具在原地已注销户口的证明或户口本。
5、本人护照。
6、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7、国外学位证书;未获国外学位的,需出具国内学位证书和在国外高校、研究单位进修一年以上的证明。
8、填写“海外留学人才信息项目表”(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提供)。
注:办理跨省、市派遣手续,需获得国内外学士及以上学位。